學習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規范公司內部機制
來源: 更新時間:2022-02-18 14:46:04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指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行政主管機關和金融機構,以及工程發包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依據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及監督,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調解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或減少合同違法、違約行為,保證施工合同的貫徹實施等一系列活動。
可將這些監督管理劃分為以下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為國家機關及金融機構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第二個層次為合同當事人及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行政主管機關對合同的管理側重于宏觀的依法監督,而發包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對合同的管理則是具體的管理,也是合同管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發包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體現在合同從訂立到履行的全過程。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特點:
1.施工合同管理周期長。
2.施工合同管理與效益風險密切相關。
3.施工合同的管理變量多。
4.施工合同管理是綜合性、全面性、高層次的管理工作。
三、施工合同管理的工作內容:
1.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施工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進行以下監管。
(1)合同主體資格的確認。
(2)招投標資格的合法性、有效性的確認。
(3)施工合同簽訂過程中,國家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應用。
(4)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當事人合同行為的合法性的確認。
(5)合同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及處罰。
2.業主及監理工程師在施工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1)業主的主要工作:對合同進行總體策劃和總體控制,對授標及合同的簽訂進行決策,為承包商的合同實施提供必要的條件,委托監理工程師負責監督承包商履行合同。
(2)監理工程師的主要工作:招投標階段和施工實施結算的進度管理、質量管理、投資管理和組織協調的全部或部分管理。
3.承包商在施工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承包商在施工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有確定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組織,對合同文件、資料的管理以及建立合同管理系統。